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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女儿状告母亲--澳洲诉讼史上一桩有名的案件 | |||||||||||||||||
| 文章来源:澳大利亚留学网 文章作者:澳大利亚留学网 发布时间:2004-04-16 | |||||||||||||||||
1991 年10 月25 日,女儿Lynch 把她母亲Lynch 告上法庭。起因是在1973 年1 月22 日,怀孕了的母亲开了一辆福特卡车,刹车突然失灵,卡车失去控制,撞上了embankment。四个月后,女儿Lynch 出生。由于那次汽车事故,婴儿脑组织受伤而成瘫痪。年满十八岁后,女儿开始控告母亲由于表面上看来,是女儿告母亲,实际上是女儿与母亲联合起来告保险公司。在汽车注册时,大家都被迫支付了人身保险费。按情理在汽车事故中,不管哪一方发生了人体伤害,均应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 为此,保险公司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来辩论,焦点是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权利来对自己的母亲公谈公有理,婆谈婆有理,一直告到联邦最高法庭。结果是女儿胜诉,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了三百多万澳元的赔偿金。这是墨尔本大学法律系一年级学生必读的案件。 其一,这种事如发生在我们身上,有谁会想到利用法律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?以后如遇车祸,有什么腰伤腿疼的,千万不要忍着,尽快去见医生,留个记录。万一以后有什么大病,也可讨个说 其二,澳洲这种汽车强迫保险项是很先进的,中国也应该实行。国内报刊多次报道,汽车撞伤了人,驾驶员索性再开回去把伤者轧死。一方面是驾驶员缺乏人性,另一方面也是制度造成。因为撞伤了人,使人残废,赔偿实在吃不消,是个无底洞,而轧死了人, 一笔开销,付清算数。 其三,即使中国也实行同样的强迫保险,遇到类似案件,也不可能胜诉。如果还在母亲肚子里的话,胎儿有权要求其母亲保护其不受伤害,那么,中国成千上万的计划生育工作者,及帮助打胎的医生,一个个都要送上断头台了,中国的人口增长如何被遏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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